镜鉴

为子女操办婚事是父母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件喜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借办子女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是一种典型的违纪行为,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

杜家良从农村教师一步步成长为领导干部,学习、工作能力不可谓不强。然而,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杜家良不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党性修养的提升,在金钱物质利益

朱志宏虽未直接染指扶贫专项资金,但其作为扶贫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扶贫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舆论影响,可谓小腐败造成了大危害。

桃源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案,村组干部在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未按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村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缺失,致使部分村组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并最终受

张洪文,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2010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党工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担任西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6年10月,文山市纪委依据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有关线索对市交通运输局出纳张朝兰挪用巨额公款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对勐罕镇曼法村委会曼囡村小组原组长杨沙何涉嫌贪污罪一案作了公开审理,杨沙何回答法官的一段话令人唏嘘、发人深醒。

2016年6月7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苗尾乡违纪案件。经查实,在苗尾电站建设和移民资金拨付、兑现过程中,存在苗尾乡部分乡村干部套取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进行

缪云忠作为一名股所级干部,主管全县沼气池等惠民工程的建设,曾经也深受老百姓及单位职工的好评,但是却不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久而久之,党纪政纪观念越来越差

尚正甫身为国家公务员,本应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但其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以虚构退款通知书的方式,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较大,真正是小科员挪

“唐僧肉”稀有,“唐僧肉”“好吃”,取经路上总有各路“妖魔鬼怪”使出浑身解数想将“唐僧肉”吃到嘴里。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贪心不足的“妖魔鬼怪”终将倒在“纪律之剑

2011年至2015间,俞承忠利用任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住建局发包的工程中,多次收受保障房等相关工程承建商、开发商、招标代理人、规划设计人共20余人所送财物,共

身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黄某某没有认识到自身使命,没有从严要求和监督自己,却将“黑手”伸向了老百姓的“救命钱”,被阿用乡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丘北县双龙营镇戈寒村民委支书赵世平挪用村民小组干部补贴案就是在没有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下,缺乏监督管理而随意侵犯村民小组干部利益的典型案例。

王德川,丘北县天星乡民政助理员。2016年5月11日,因犯贪污罪,被丘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王建又,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当家人”(正厅级),以“网络帝王”自诩,把集团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独断专行、“任性”妄为,妄想成为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结果堕入腐败深渊,

丘北县五槽林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林场党支部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在经营改革中的堡垒作用,导致原党支部书记、场长杨永寿个人随意决定重大事项,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经查,邱继辉利用担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执行案件代理人、当事人人民币共计13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邱继辉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经中共昆明市纪委研究

魏海燕任瑞丽市姐告边境贸易区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截留私分管理费,私欲从心有余悸开始无限膨胀、发酵,演变成一种“习惯成自然”的冷漠心态。

贺林泽接受党培养多年,但他却经不起利益诱惑,私欲膨胀,与民争利,背弃宗旨信仰,漠视党纪国法,最终却逃不过纪律的严惩,法律的制裁,成为村干部违纪贪腐典型。

2014年初,澜沧县富邦乡半山村村干部被群众举报后,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拔出萝卜带出泥,澜沧县富邦乡原副乡长夏克祥等人弄虚作假,套取并私分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件浮出水面

李仲山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发人深省,我们应该汲取该案的经验教训,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刘国普在担任永胜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责之便,在审批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证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3万元。

2016年5月20日,江城县人民法院因挪用公款罪,判处余德惠有期徒刑六年,扣押的涉案款20000元人民币,依法由扣押单位退还江城县财政局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依法追缴涉案款942140元人

2015年12月21日,华坪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陈启鸿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