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肓村长贪污的背后——景洪市一基层干部违纪案例剖析

发布时间:2016-12-10 09:06:2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杨沙何,公诉人所念的执证意见是否属实,你有何意见?”“属实,我没有意见。但我想作解释,我们农村人法律意识淡薄,我不应当承担此事的全部责任。”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委会曼囡村小组原组长杨沙何涉嫌贪污罪一案作了公开审理,杨沙何回答法官的一段话令人唏嘘、发人深醒。

“大雁”飞来   蛤蟆张嘴

2011年8月,华新红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2000吨技改项目落地在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委会曼囡村小组,计划征用该村土地500亩,杨沙何被抽到项目征地小组当中,负责征地当中的协调事宜。这对于任村长刚满一年的杨沙何来说来得太快太突然,若不是有村长的职务在身,他又会有什么机会与项目接触、了解项目信息。身上的职务好比一双隐形的翅膀,让他站上了恰缝其时的“近水楼台”,原本征不到的地,杨沙何借征地工作之机,以有零零落落巨石滚入为由,要求华新红塔水泥有限公司征用他家的土地。

顺水推舟   人情天下

接到杨沙何的征地要求后,华新红塔水泥有限公司考虑他工作辛苦,便通过讨论同意征用,但没有安排人员实地测量面积,而是按杨沙何提议的30棵橡胶树/亩计算标准,从杨沙何家橡胶树里数了150棵橡胶树作为所征用的地。后来工作人员栽界桩没有与杨沙何本人联系,造成界桩所划面积不足5亩,且自始至终他自己都没有提出来,更没有纠正过。本不该由杨沙何领到土地补偿款就这样被他收入囊中。

用纸包火   丑事必露

2015年4月以来,曼囡村民对华新红塔水泥限责任公司兑付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倍受关注,2016年1月底,该问题持续发酵,导致村民蜂拥而上堵住该公司生产道路,影响了生产线的正常工作并造成了一定损失,为降低损失,该公司与村民磋商,最终答应村民所提要求,并对所征杨沙何土地一并进行测量,经测量,该被征地面积确为3.57亩,并非5亩,至此,原以来可以瞒天过海杨沙何虚报面积套取土地补偿款丑事暴露,引起了村民的极大不满,并向当镇纪委报告,后报由景洪市检察院介入调查,并对杨沙何提起了涉嫌贪污罪的公诉。

寻根究源    难辞其咎

杨沙何为什么能心安理得的领取并不属实的土地补偿款呢?因为,他心中无法。如像其所说“我们农村人法律意识淡薄”,就应当对法律心存敬畏,不懂法更要事事、处处、时时小心谨慎,而事实并非如此;他心存侥幸。整个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华新红塔公司、负责测绘的工作人员都没有人到实地去测量杨沙何家的土地面积,使杨沙何有了信口开河的机会;他权不对责。把分内之责当成了自己的分外之事。杨沙何作为一村之长,他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在征地任务到来之时,协助镇上开展征地工作、维护村民利益是其分内之事、职责所在,不能求回报、图好处,但在其看来,他的奔波和付出有回报是理所应当的,“借机开口”就是在求回报的开始。

前车之鉴    引以为戒

在本案中,杨沙何本人如能有一颗秉公用权的心,正确认识自己工作的辛劳和付出都是理所应当话,就不会借题发挥、伺机行事。工作人员如能多一分责任心,到实地测量土地,杨沙何就很难有信口开河的机会,虚增套取的行为根本不会有结果。现今,杨沙何的意图暴露,不仅毁了自己的名誉,还毁了当地政府形象,更折损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