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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五)

发布时间:2024-03-29 17:15:18   来源:省委党校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发挥党校独特优势

主动服务清廉云南建设

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长(副院长)

杨 季

党校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独特优势,积极主动服务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一是深化理论教育。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及时开发和更新有关专题课程,纳入各类班次教学计划,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理论素养、筑牢政治忠诚。二是强化党性教育。把《党章》作为必修课,更新《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课,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法纪意识,打造党性锤炼“大熔炉”。三是深入开展研究宣传阐释。主动服务集中性纪律教育,开发宣讲专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阐释。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内生机制研究”,立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云南实践研究”等课题,努力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四是坚持从严治校。坚持党校姓党,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把从严治校要求落实到办学治校各方面,重点抓好教师和学员两个主体,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有效发挥不正之风“净化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