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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一)

发布时间:2024-03-27 14:39:28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省生态环境厅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以政治清明促进生态文明

用风清气正守护绿水青山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天喜

省生态环境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守护绿水青山自然生态的重要抓手,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在措施上再细化、在标准上再提升、在力度上再强化,通过建体系、强机制、增实效,不断推进“十大行动”走深走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在清廉云南建设中的辨识度和贡献率。

一是坚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抓实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强化指导帮扶。加快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强化第二轮省级督察结果运用。加强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情况监督,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更大成效。督促州(市)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是坚持以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守护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到清廉机关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纪律建设,以党的纪律为主题开展今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制定《贯彻落实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若干措施和学习清单,坚持以上率下、以学促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资金、行政许可、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透明,持续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坚持以作风大转变推进效能大提升。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牢固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推动干部敢担当善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细化措施》等制度,厉行节约,以俭促廉。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各类调研检查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精神,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规定》,以实际行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