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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一起来看看“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是什么?(一)

发布时间:2023-03-03 21:05:45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中对“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内容概括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等三大类别十大行动,旨在不断推进全面建设、迭代升级,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本文梳理了第一大类别中的三个行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一、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重点任务的贯彻执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各级党的工作机关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