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小微权力平台监督水平

发布时间:2023-01-19 09:42: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首批试点单位。近期,该市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围绕提升小微权力信息化平台监督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了调研。

调研发现,在服务平台信息化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职责定位不清晰。有的基层党委没有准确理解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将监督平台日常事务处置中的监督责任一股脑儿地“划归”基层纪委,监督主体责任履行不主动、不充分。二是问题处置不规范。有的基层党委工作标准不高或缺乏标准,一些在平台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能准确把握问题研判标准,主观性、随意性较大,存在认定标准、处置要求、反馈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三是平台功能尚需优化。一些平台监督事项清单设置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存在群众投诉问题与监督事项不匹配的问题;平台管理端只能在电脑PC端登录操作,缺少即时提醒提示等功能,有时会导致发现、处置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建议。一是厘清工作职责,提升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尤其是基层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统筹基层党的工作部门力量,建立协作机制,坚持“职能部门监管为主线、纪委监委专职监督为补充”原则,对“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问题的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对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督办。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对平台诉求件处置视情跟进监督,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二是规范处置标准,提升监督精准度。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建立高效顺畅的业务协同机制,统一平台业务流程和审核标准,形成投诉、受理、转办、办理、审核、答复、评价的闭环业务流程,对疑难复杂、重复投诉问题进行集中研判、集中交办、限时办结,实现多平台业务处置贯通融合。纪委监委定期分析研判平台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视情开展专项治理。三是优化系统功能,提升平台适用性。优化完善平台功能,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梳理细化监督事项清单,使监督事项更加全面、准确、规范。对平台群众投诉端进行优化,简化操作流程,通过增加语音投诉、短信提醒等功能,提升不同操作群体的适配度。优化对外通报栏,对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典型案例等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