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协同监督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发布时间:2023-08-23 17:35:01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果运用,持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施甸县纪委监委近日派出两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查看问题整改台账、会议记录、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和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专项监督检查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整改任务清单,围绕巡察整改要求,重点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存在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立行立改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将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反馈给派驻监督联系的纪检监察组,将整改工作做得好的经验做法推荐给整改工作滞后的单位,有力督促推动干部职工转作风、提效能。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把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结合职能职责,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在监督检查结束后,统筹整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力量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量化评分,对所有监督检查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

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健全了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并提高巡察整改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同时,把巡察整改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进行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曝光。

“截至目前,施甸县纪委监委对39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发现问题104个,现场反馈并责令立行立改51个,移交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组督促整改53个。”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严的要求切实贯穿到巡察工作全过程。(赵家月 || 责任编辑 马雪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