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以身边案例为镜 为“关键少数”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3-07-10 17:49:23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堆金主任’徐某某,左手写借条右手签批单,把公款‘借’给自己,最终丢了晚节,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镇沅第一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退休领导干部。”

一起典型案例就是一部鲜活教材。近年来,镇沅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围绕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

该县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忏悔录及案件剖析》,通过“基本案情+案件剖析+忏悔录”,立体还原案件发生现场、腐化堕落轨迹和心理变化历程及其后果,增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震慑效果。

为让警示教育直击思想,以内心触动警醒督促领导干部自我反省、自我约束,该县根据庭审案件的发案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财务人员,系统干部等全程参与违纪违法案件庭审,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通过“零距离”直观感受,不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只有真正把自身摆进去,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才能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为此,该县不仅深入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而且在全县通报曝光,拍摄典型案例《“霸道书记”走上穷途末路》警示教育片,形成不能腐的震慑。同时,多管齐下,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清风润家”“清风巡回讲堂”“清廉镇沅”师资讲堂等活动载体自上而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课,让典型案件发挥振聋发聩的警示教育作用,真正把执纪审查成果转化为“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以典型案例为镜子敲打提醒,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对照身边‘活教材’自我检视,做到躬身自省、知错知止,真正鉴非知正、扬长避短。”镇沅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用活典型案件,精准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摒弃“看戏”“猎奇”心态,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李颖  秦逍遥 || 责任编辑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