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助推“清廉水利”建设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3-07-31 16:36:42   来源: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督促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与主题教育相结合融合,理清单、明任务、建台账,采取沟通会商、专题研判、专项督导等推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了党组牵头主抓、派驻监督推动、职能处(室)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同题共答和同频共振格局。

“派驻纪检监察组给我们的《工作提醒函》很及时、很有必要,我们已按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中,我们已对近三年来涉及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进行了逐笔排查和再审核;我们组成专项工作组,对下属单位专项纠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其中发现6家单位存在报销要素不全、接待主体不对应等11个问题,督促分类分层次建立整改清单并已整改到位;对内部审计发现存在无公函接待、多报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等问题,我们不遮掩、不回避,主动认领并严肃处理,共清退违规资金1.01万元,对7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与此同时,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加强联动协同、站好“前哨”,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紧盯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多轮次开展明察暗访、抽查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在4轮次抽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9个,提出工作意见建议25条。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责令清退违规资金1420元,给予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查4人。

“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启动以来,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聚焦行动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及措施办法等,主动作为。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学习领会、开展分析谋划、提出落实措施,既坚持对标对表,又结合水利行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实际,相继印发实施方案并持续推进落实。

“我们将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突出‘清廉云南’建设重点任务,发挥好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特点,发扬钉钉子精神,着力抓好并督促‘清廉云南’建设在全省水利系统落地落细落实,不断深化拓展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清廉之治新成效。”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李春明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