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 以职能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力规范运行

发布时间:2023-03-16 09:34: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3月10日,贵州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集体学习讨论《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指引(试行)》。张祺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深刻分析了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职能监督部门,要自觉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于内部监督职责,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以职能监督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增强腐败治理效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带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整肃纲纪、扭转乾坤、战胜风险,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正在组织制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制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五年规划,首先突出政治要求,坚持反腐败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持续紧盯“七个有之”问题,旗帜鲜明同搞政治阴谋、团团伙伙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决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坚决消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步调一致向前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坚强保障。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深刻揭示了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反腐败工作规律。新时代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不能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坚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突出惩治重点,紧盯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体育、高校等重点领域,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等重点对象,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加强追逃防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对行贿人的惩治力度,坚决不放松惩治这一手。坚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完善惩治腐败的制度规范,有效制约和监督关键权力。坚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三个务必”,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内心深处自觉抵制腐败诱惑。积极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决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反腐败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起来,打好总体战,指明了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协同、信息互通,自觉把反腐败各项要求落实到职能职责、工作程序中,使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切实增强治理腐败效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变成反腐败的制胜优势。

不断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

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权力不受监督必自腐,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职能监督部门,承担着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的重要使命,必须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坚决防治“灯下黑”。

健全完善执纪执法相关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住人、管住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实施条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法规,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度规范,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细化制度操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要求,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的运行。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细化线索处置流程、标准、时限、审批权限等,为问题线索处置提供规范指导。建设地方留置场所监管信息系统,研究制定监察机关办理对违法办案行为申诉工作的规定,明确工作程序、审批权限、监督管理等要求,依法保障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加强法规制度的解读和宣传,指导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推动制度规范既“上墙”又“落地”。

不断强化职能监督,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管理监督。对问题线索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管理监督,形成监督管理闭环,做到“件件有着落”。加强措施使用和涉案财物监管,充分利用措施使用管理系统和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日常监管。对措施文书申领和使用情况逐份检查核对,发现不规范的及时提醒纠正。对重要敏感措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对执纪执法权力的监督和约束。逐案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定期提醒承办部门及时录入、移交、处置涉案财物。结案后将系统中的涉案财物数据与案件审理报告、涉案财物报告进行逐案核对,确保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全程监管、阳光透明,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强化审查调查安全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一体推进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工作。落实好领导首谈和安全首课制度,督促案件承办部门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强化对办案安全的事前预防、事中制约、事后监督,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主动防范化解不规范办案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殷切期望和严格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为重点,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全面加强自身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形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案管铁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刘美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