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 将廉洁风险防控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3-03-02 09:31: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廉洁风险防控作为预防腐败机制,可以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诱发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是遏制腐败增量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纪委(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将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手段,持续为国有企业发展注入“廉动力”,促进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围绕责任落实加强体系建设,做到责任实、成体系、长久立

压实各方责任,做到“责任实”。厘清责任体系,划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国有企业纪委(派驻机构)作为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主责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分管领导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顶层设计,做到“成体系”。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从解决问题的经验中形成、建立和完善,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最大限度压缩弹性空间、堵塞制度漏洞。要围绕国有企业业务形态和所涉及行业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模式进行顶层设计,将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嵌入权力配置、岗位职责、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信息化防范、预警、测评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正本溯源,确保做到“长久立”。坚持既注重问题立行立改,也注重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要及时将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办法、有力措施及时总结固化形成制度体系、机制流程,加强制度规范的宣传解读,增强干部职工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持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

统筹业务监管和纪律监督,做到管重点、抓要害、盯变化

管重点,解决“两张皮”问题。围绕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这个中心,集中有限资源和力量,抓住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将廉洁风险防控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如,采购数额相对较大的企业,要把防范重点集中在招标采购环节;生产制造类等易产生废旧物资的企业,要把防范重点集中在物资循环交易环节;人员出差频繁且人数较多的企业,要把防范重点集中在差旅费报销环节;子公司层级较多的企业,要把防范重点集中在全级次的穿透管理上。

抓要害,督促“当下改”。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决策权、执行权、审批权、采购权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关键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深入研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不廉洁行为的实现方式、规避手段和制度盲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依法合规、运行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盯变化,实现“动态防”。要紧盯国有企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管理权限和岗位职权等客观因素的变化,紧盯行权者思想上、认识上、行为上、心理上等主观因素的变化,紧盯贪腐者规避监管“钻空子”手段方式的变化,用动态发展理念研究改进加强防控措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不断完善。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做到严震慑、早处置、明示警

严震慑,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除了及时发现、化解和消除风险,还要敢于对“敢破窗”“找暗门”“钻空子”的人“动刀子”。查办案件侧重于“惩”,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突出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从严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打牢“治”和“防”的基础。

早处置,织密“不能腐”的制度之网。廉洁风险是否被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和消除,是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水平最直接的体现。“整改、治理”侧重于“治”,要准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既相辅相成又互相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针对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新的廉洁风险尚未转化成腐败问题之前,就及时堵漏洞、补短板,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为“惩”和“防”提供保障。

明示警,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监督、警示”侧重在“防”,要针对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查漏洞、补短板的基础上,突出“惩”和“治”的目标导向,改进监督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统筹做好“人”的挽救、改造和转化,增强国有企业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中国中车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