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文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11-13 15:10:05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普洱市纪委监委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墨江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文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多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罪。

刘文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宏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