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把“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零距离锤炼“打铁人”

发布时间:2023-04-12 14:15:11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我对指控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站在被告席上,贾某后悔不已。

日前,由云南省纪委监委查办的一起涉嫌受贿犯罪案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市纪委监委把法庭现场当“培训课堂”“教学现场”,组织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观看庭审实况,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旁听席上,纪检监察干部们“零距离”观看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环节,旁听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的辩论以及被告人对犯罪经过的认知和心理变化,大量的事实一步步还原了被告人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全过程。特别是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对组织和家庭的忏悔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这种‘体验式’的教育非常震撼,让我们深受感触和警醒。作为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我们将不断强化自身廉洁建设,管好用好手中职权,时刻警惕,坚决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市委办机关纪委书记感慨道。

“庭审现场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既是警示教育的课堂,也是业务研学的学堂。庭审观摩可以让我们直观感受公诉人举证、辩护律师质证逻辑,提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更好地反思、查找在审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法治诉讼的角度审视案件查办情况,逐一查找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短板和不足,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打造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工程’。”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负责人说道。

“我们将进一步深挖庭审观摩作用效果,由‘内’向‘外’丰富拓宽教育路径,扩大旁听人员覆盖范围,同时注重区分案件性质分层分类精准施教,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做好做足‘后半篇文章’,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青  潘强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