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以脱贫攻坚为载体 创新推进“三不”一体

发布时间:2021-01-31 12:19:0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普洱市地处云南省西南部,10个县(区)中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且曾经都属于贫困县,是云南省贫困程度较深,贫困面较广,脱贫难度大的州市之一。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普洱市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普洱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2+1+1”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聚合效应”,让“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形成有机整体,营造出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浓厚氛围,为一体推进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建立探索了宝贵经验。

一、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从2015年开始探索实践“交换场地拍苍蝇”交叉检查监督,并逐步总结完善,这一创新举措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网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2017年8月,由10个县(区)纪委组成脱贫攻坚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9件,约谈提醒26人次、问责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2020年6月,市纪委市监委抽调3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蹲点监督组,组织县(区)抽调52名干部组成交叉检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带队,对各县(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监督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293条(蹲点监督发现101条、交叉检查发现192条)。其中,移送市扶贫办督促整改问题256条,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办理问题线索27条(按干管权限办理2条,直查直办25条)。

2020年8月,市纪委市监委推行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将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建成相对固定的4个联动协作组,整合监督力量,开展随机监督,着力破解派驻机构监督调查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均衡等突出问题。联动协作组实行工作捆绑,每个协作组每月由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进行轮值,集中其他组的力量,从本组负责监督的部门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随机选定时间,围绕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部门重要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这一举措刚实施就取得较好效果,受到广泛好评。

在实践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出现的问题查找分析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普洱市脱贫攻坚“七个严禁”》《普洱市扶贫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普洱市纪检监察干部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机制》等制度,建立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片联系县(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不定期深入联系县(区)调查研究,深入脱贫攻坚第一线,督促县(区)、乡(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同研究处置问题线索。市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使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监督检查成为常态。

市纪委五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按照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线索或问题清单,通过查阅财务台账、入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分别对联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委第三轮巡察对脱贫攻坚开展了专项巡察,移送脱贫攻坚问题线索22条。全市共梳理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50条,通过直查快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共提醒约谈782人,问责1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

二、坚持利剑高悬,坚决惩治基层腐败

2015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在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在被查处的市管干部中,西盟县政协原主席叶林因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扶贫项目套取资金等问题被查处;澜沧县政协原副主席兼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新因采取虚报手段套取、私分移民专项资金等问题被查处;墨江县政协副主席张某某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墨江县政府副县长罗某某因虚报农村危房改造数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等。

在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具体负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的科级干部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景谷县勐班乡党委原书记周春来因套取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挪用项目资金并在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墨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武存发在担任团田镇政府主要领导期间,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指使和安排他人以虚列支出、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套取各项资金,并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江城县整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泽贤因滥用职权,调整项目计划,安排人员通过虚造花名册、虚开工程发票套取项目资金,并用套取的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发放福利被开除党籍等。

在脱贫攻坚中,对发生在一般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让基层干部和和广大群众看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效果。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驮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维元利用担任大驮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便利,以其父亲的名义在没有新建房的情况下享受了A类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8100元。2014年李维元以妻子的名义享受了10200元的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建了一个大棚。2017年7月,李维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澜沧县竹塘乡募乃村民委员会主任杨跃琼利用申报、审核危房改造项目和爱心水窖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家资金14.6万元,其中扶贫资金9.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特困民族跨越式发展项目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伙同其丈夫陈文忠利用担任竹塘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副组长、脱贫攻坚工作站副站长的职务便利,上演“夫妻搭档”式贪腐。多次为竹塘乡个体户刘某某介绍工程,为其谋取私利提供便利,先后7次共同收受刘某某贿送的人民币94.67万元。2019年6月,陈文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杨跃琼被开除党籍。景谷县永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李某某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不符合条件的4户亲戚作为集中安置点搬迁对象进行申报,并以搬迁户名义购地建房,共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15.2万元。2018年3月,李富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套取的资金予以收缴。

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纪律这把尺子,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彰显监督执纪问责的社会效果。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扶贫领域10220人次进行批评教育,问责41个单位9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

三、突出教育实效,案例警示深入人心

在这场伟大的脱贫攻坚战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鲜明的态度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一切以有利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秉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和运用好容错免责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严格监督检查与体谅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相结合,容错纠错与厚爱关爱相结合,对工作中的一些失误错误以提醒整改为主。

根据中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已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常态化工作。采用内部文件通报、上报上级纪委通报、市内新闻媒体通报等方式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487批次1480个问题,涉及相关人员2317人。

市纪委市监委充分发挥普洱纪检监察网、“清廉普洱”微信公众号、“廉政前沿”手机短信等平台的作用,及时通报曝光被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严重危害性和教育警示意义。编印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普洱市2015-2017年扶贫领域违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普洱市2018-2019年扶贫领域违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对历年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免费发送给各级干部阅读,告诫大家一定要绷紧脱贫攻坚纪律作风这根弦,千万不要动扶贫“奶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积极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在更大范围内增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影响力,传递正风肃纪反腐正能量。邀请《清风云南》电视栏目组深入普洱拍摄,先后在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监督检查无禁区》《普洱:求真务实磨砺巡察利剑》《党风正则民风淳》《牵住“牛鼻子” 打好“组合拳”》《唱响廉政文化之音 谱好美丽乡村之乐》等电视专题片,产生较好效果。

结合警示教育需要,选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查办的案例,拍摄制作了《贪欲的代价》《红线勿越》《钱到哪里去了?》《清淤除障促发展》等警示教育片,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观看,各级干部撰写报送的观后感在《普洱清风》、普洱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刊发,产生良好反响。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设在市委党校的普洱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室进行改版提升,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洱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增加了扶贫领域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以小见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