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21-03-25 07:51: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云南省昌宁县纪委监委围绕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发现,当前个别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派驻干部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无法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对被监督部门的职能职责和人员情况掌握不清楚,对被监督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掌握不全面,抓不住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甚至被相关单位牵着鼻子走。二是监督边界和力度不清楚,有的派驻机构不能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甚至出现了“越俎代庖”现象,将监督和督促变成了代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三是有的派驻机构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参加会议、听取汇报了解基本工作情况,在推动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方面作用有限,深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发挥纪委常委会的统领统筹统管作用,建立派驻监督工作清单制度,加强对工作任务的整体谋划和集中推进,常态化开展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建立专项监督量化评价机制,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二是加大派驻机构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派驻监督履职能力,主动担当作为,围绕被监督部门的全面工作思考谋划监督工作,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会及相关会议,以及查阅资料、开展调研等形式,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召开派驻机构工作交流会,汇总梳理相关问题并加强研判,确定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目标,实行派单式监督,推动履责规范化、监督项目化、工作协同化,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抓实监督“关键少数”带动对“大多数”的监督,对被监督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动出击提前介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实施问责追责。(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