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这样的失误不能有

发布时间:2020-06-29 14:02:33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请问是巡察组的同志吗?我有事情要向你们反映!”临近下班的时候,一位面带愁容的老大爷来到办公室。

“大爹,什么事情您慢慢说。”我连忙倒好一杯水递给老大爷并安慰他道,“您是哪个村的?您要反映的是什么事?”

“我家的退耕还林补助款2019年才收到1560元,还不到往年的一半,其余的钱不知道去了哪里?”

原来,大爷名叫何连玉,家住双河乡白所村,2016年他家共退耕还林9.6亩,按照相关政策要进行三年退耕还林补偿,第一年每亩补偿500元、第二年每亩补偿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偿400元,2019年应补偿3840元,但只补偿了1560元,差2280元一直没有音信。

说着,何大爷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存折,上面显示前两年他一共收入补偿款7680元,而2019年确实只收到1560元。“补偿款都是打到这个本上,怎么会少了2000多元?”

难道真的有人动了何大爷的补偿款?我一边了解一边记录:“大爹,事情我已经记下来了,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尽快给你答复。”

巡察组当晚就召开巡察党支部会议,就何大爷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了解核实的工作方案。

第二天一早,我们一行三人来到双河乡林业站了解情况。在乡林业站我们找到发放补偿款的花名册,显示何大爷的退耕还林面积先后分别为3.9亩和5.8亩,补偿款均已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到了存折上。

已经打到了存折上,为什么何大爷却说没有收到,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的真相,我们又来到农村信用社,查看了银行当时打款的详细信息,在与补偿款发放花名册的比对中,我们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所在。补偿款虽然都是打到何连玉的存折上,可从相关信息来看第一次的收款人是60多岁,第二次的却是30多岁,明显不是同一人。

我们再次联系了乡林业站,同时又到白所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通过进一步核实查证,白所村委会原来有两个何连玉,其中年长者就是向我们反映问题的何大爷。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的不认真、不细致,导致本应该打给何大爷的5.8亩补偿款2280元却错打到了与他同名同姓村民的账户里。而这位村民常年在外务工,我们通过护林员电话联系上了他,在电话里讲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通过沟通交流,这位村民最终同意将2280元补偿款如数退还。

“真要谢谢你们,我的补偿款一分也不少全收到了。”拿到剩余补偿款后,何大爷第一时间给我们打了电话。

一次工作的不认真、不细致,直接导致的却是群众的利益受损,造成群众不必要的误解,这看似“小问题”,实则折射出一些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双河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同时双河乡也以此为契机,对全乡退耕还林补偿款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举一反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效益最大化。(赵文  浦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