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施耀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9-12-18 20:45:07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据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云龙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施耀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施耀东在担任云龙县漕涧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侵占公款;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

施耀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议、大理州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施耀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