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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1至4月接受信访举报686件 同期增22.1%

发布时间:2018-05-23 07:58: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今年以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作为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抓手,不断探索创新,优化举报环境,健全完善了“信、访、网、电、新媒介”受理信访举报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健全优化检举举报平台。大理州于2017年实行人民来信免邮费、信封费,且优先投递的“绿色邮政”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规范的群众接待场所(窗口),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全登记,方便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在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网站设置了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在“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增加检举举报功能,并分别链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12388网络举报平台。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四风问题”举报专区作用,为群众搭建起检举举报新媒介平台。

实施鼓励署实名举报机制。制定实施《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署实名举报奖励办法》,经查证被举报人违纪违法事实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优先办理署实名举报件,承办部门按程序在案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对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回复。加强对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办理实名举报不认真,办结后不反馈的,及时督促整改。今年1至4月,署名举报188件,占信访举报件数的27.4%。

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宣传。结合洱海保护治理、涉黑涉恶问题整治、基层腐败问题治理和脱贫攻坚执纪监督等重点工作,适时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受理范围、受理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在扩大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知晓率的同时,准确把握受理范围,充分履行信访举报职责,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

今年1至4月,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686件,与去年同期562件相比增22.1%。立案110件1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其中党纪处分122人,政务处分36人,双重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的作用。(李东海  白金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