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 1至6月受理信访举报56件

发布时间:2018-07-25 07:42:14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6件,同比24件增32件。

列出任务清单,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全省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座谈会和全市信访举报业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列出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查缺补漏,按期完成好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各分项任务。

统一监督管理,防止违纪问题线索流失。及时接收上级转送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县纪委、监委自收举报件,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出)机构自收举报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积极推行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答复全程痕迹化管理模式,对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掌握轨迹,确保信访件流向清楚,责任明确。

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坚持统一“进口”、规范“出口”、严格“归口”,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闭环管理制度化,确保信访举报工作高效运转。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初信初访问题,进一步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切实提高初信初访质量,确保群众举报的问题核实清楚,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防止重复访、越级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