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专题学习助力《监察法》与《刑诉法》贯通衔接

发布时间:2018-11-29 07:49: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本次刑诉法修改,与监察法贯通起来,实现了法法衔接,为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与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11月19日,江川区纪委监委开展第十四期业务培训,对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进行专题学习。

自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江川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水平放在首要位置,着力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教育。

此次专题学习,从修改刑诉法的必要性、修改过程、指导思想、修改的主要内容、与监察法的具体衔接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交流学习,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修改刑诉法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实现法法衔接,推动反腐败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的具体行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学好宪法、监察法、刑诉法等相关法律,才能在法治反腐的道路上更好地履职尽责。

“今天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在证据的收集审查、工作流程、法律适用等方面,监察法与刑诉法的法法衔接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该区纪委监委案审室的一位年轻干部说道。

“刑诉法与监察法的法法贯通,对我们战斗在监察调查一线的工作人员来说,我认为关键是要强化依法取证意识,确保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取得的证据扎实、合法,与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才能使案件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进而才能使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把案件办成铁案。”该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如是说。(孙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