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深入村组宣讲监察法 推动监察职能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6-15 08:04:32   来源:保山市纪委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监察对象有哪些人?监察法里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为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向基层深入推进,教育引导广大村组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深入基层村组宣讲监察法。

施甸县纪委、监委干部从什么是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的职责、监察的范围、监察机关的权限等方面为村组干部进行了现场讲解,切实提高监察法的知晓度。

“此次监察法宣讲来的很及时,让我明白了我们村干部也成了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带领我们村组干部加强学习,提高大家遵纪守法、规范履职的意识。”仁和镇土官村村支书说道。

“以前不是党员的村干部不属于监察对象,在监管上会存在一定的‘盲区’,如今监察法首次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明确纳入监察范围,对村干部实现监督全覆盖,真正从制度上让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酒房乡纪委书记如是说。

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普及力度,下一步还要将监察法宣讲扩大到普通群众,要让每个村民都知道村干部犯了错,可以去向纪委、监委反映。(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