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学法+普法+用法” 促监察法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06-13 07:57:58   来源:文山州纪委

自监察法频布实施以来,富宁县结合实际,不断丰富载体,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在学法、普法、用法上下功夫,确保监察法在全县各级干部和群众中入心入脑,落地生根。

专题课堂及时学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富宁县纪委、监委实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头学,纪检干部定期集中学制度,由纪委副书记轮流组织委局机关纪检干部每周一用一小时对监察法及释义进行原文逐句学习400余人次;把监察法列入富宁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课程内容,党校老师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全县600余名党员参加党校集中轮训;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为抓手,经常开展监察法知识提问与抢答,通过专题课堂学习监察法,让纪检干部熟练掌握监察法的实质、要义、条文。

多种形式全面普法。发挥新兴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系统干部职工微信群等,将监察法全文9章69条分章节推送给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依托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将监察法等廉政知识编排成通俗易懂的壮戏歌舞,通过“三月三”“珑端节”展演2次,2万余名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受益;依托“富宁县党建红色文化走廊”,充分利用富宁县革命纪念馆、谷拉甘屯红军洞、那能甘邦红军洞、归朝青年会址、田蓬狮子山等爱国主义、党史教育基地开设党章、监察法等学习专栏,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监察法氛围。

实践操作规范用法。着眼于总体推进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公文运转、议事决策、调查处置、部门协作等一批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制度、流程;及时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工作制度印制成册发放到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制度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建设的意见》,向13个乡(镇)派出13个监察组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全面摸清监察对象,打通监督执纪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今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0件,立案13件17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

“监督对象范围的扩大、监督执纪权限的丰富,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为避免‘本领恐慌’,我们应当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字字句句研读条文,以学习监察法和宪法修正案为契机,努力培养法治思维,在学中用,用中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不负厚望,不辱使命,争做政治生态‘护林员’。”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干部潘绍兵在学习监察法的心得体会中写到。(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