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深入基层宣传监察法 提升群众法治思维

发布时间:2018-05-25 08:00:31   来源:德宏州纪委

陇川:深入基层宣传《监察法》 提升群众法治思维

“在座的村小组长、保管和会计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也是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监察法颁布后,陇川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拓宽形式,围绕监察法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适用情况等,通过院场会、田间会等形式开展下基层宣讲活动,向群众宣讲监察法,让更多群众了解监察政策法规,积极主动参与监督。

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州、县新农村建设和强农惠农政策的推进,村级组织的各项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村干部手中掌控的资源越来越多,权力寻租的空间越来越大,国家优扶补助资金、征地补助款、小额信贷、农机补贴、民房补助,甚至低保成为某些村干部的“摇钱树”,他们不但没有把扶危济贫的“救命款”落到实处,还为了一己之私利危害群众利益。治理基层腐败,斩断胆敢“动奶酪”的“黑手”,提高群众法治思维刻不容缓。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的氛围。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安排部署,成立宣讲小分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身边的典型事例,针对不同受众的需求,开展精细化、分类化、互动化宣讲,让受众感到宣讲内容可学可用,以此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通过这次集中宣讲活动,让群众知晓,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无论高层还是基层,都同样接受监察,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同样受到监督;让广大村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时绷紧廉洁之弦,不能有权又‘任性’;使监察法深入群众日常生活,提升法治思维,增强监督力量,以更强大的纪律保障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监察法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尚方宝剑’!”章凤镇弄贯村的一名傣族群众说:“以前要是遇上‘心不正’的村干部,老百姓也只能‘敢怒不敢言’。村官不算官,硬扛半边天。村干部虽然‘官不大’,但是‘管事’,每一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每一笔民生资金的发放都要通过村干部经手才能落实到老百姓手上,现在好了,有了这把‘尚方宝剑’,老百姓的心里踏实多了!”(许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