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公职人员全覆盖学习贯彻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17 08:11:25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多渠道面向全县公职人员开展监察法学习宣传,实现监察法学习宣传全覆盖。

依托全县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检查驻在部门及单位学习宣传监察法,截至目前,第一轮学习宣传活动已完成,各单位开展活动方式各有特色,达到了学习宣传的预期效果。

县交通运输局将监察法条文印发至各股室,由股室负责人带领股室成员学习,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将监察法推广发布到局微信公众号上自学。同时,将监察法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各种小范围会议,如技术员、工会、妇委会召开会议的时机进行学习。

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多种方式强化监察法学习。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学。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县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就学习贯彻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单位QQ群上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认真学习监察法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及电脑网络等自学;二是集中组织深入学。在支委会议、党支部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掌握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结合学。把监察法和十九大精神结合学,用十九大精神指引学习贯彻监察法。把监察法结合“三会一课”“读书会”“干部夜校”学,让全体党员干部明确,在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各种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各种危险更加尖锐摆在面前,必须把严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四是深入研讨交流学。在原文学习监察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交流讨论,谈认识、谈体会,努力提高学习成效,力求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

县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文传达学习监察法,结合实际作出具体的学习安排计划,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监察法上来。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教训,做到勤提醒、勤教育、勤纠正,打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加强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工作,做到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踩“底线”,有效预防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广大公职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监察法,正确理解和把握了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监察的权限,更深刻地认识到监察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杨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