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07 07:57:55   来源:楚雄州纪委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学深、学懂、学透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楚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市纪委理论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会议上指出。

为教育和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学深悟透宪法和监察法,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5月2日,楚雄市纪委、监委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再次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逐条解读、对照自学、讨论交流、谈心得体会等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思想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监察程序、监察对象、监察措施、监察权限有了更准的把握。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迪在交流发言中详细阐述了监察法在派驻机构适用中应把握的三个问题,他指出,“派驻机构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准确把握监察对象的范围,搞清楚职务违法概念,准确行使调查权。”

市纪委、监委第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负责人苏睿谈到,“转隶过来已有几个月,深刻感觉到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找差,边干边思边悟,提高自身的执纪执法水平。”

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家荣表示,“将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贯彻好监察法法治理念,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本领,把自己练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

经过一下午的学习讨论,大家对监察法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一致表示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带动机关和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