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18-05-02 08:10:01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结合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组织市、县区2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一天的时间,开展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交流研讨。

专题交流研讨分为5个组,全文学习监察法,纪检监察干部先后发言,谈心得、谈体会、谈学习贯彻措施。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监察法,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与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相结合,以学促用,推动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毓斌谈到,“纪委执纪是强项,检察院转隶人员法律是强项,大家都要加强互相学习,发挥特长补短板,提高监督执纪监察能力。”

市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副主任和文玉谈到,“转隶几个月以来,我自己觉得很多东西还没有转变过来,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收获很多,坚信随着刑诉法的修改,同时监察法肯定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市纪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唐以明谈到,“我们应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纪法衔接方面,对每一个人都是挑战,我认为留置的标准非常高,必须用担当诠释忠诚,用正气,用学习提升能力。”

丽江市一中纪委书记黄国中谈到,“监察法出台以后,监察对象是从事公职的管理人员,但作为我们市一中来说,主体上很难认定,机制体制上,纪委只有纪委书记一人,如何做到监督全覆盖。”

宁蒗县伟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永祥谈到,“目前纪检干部对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储备不足,对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短板,提升素质特别重要。”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永生谈到,“证据是整个办案中的灵魂。如果程序上漏了一个环节,实体上就可以不用审理。程序不合法可能就伤害到当事人的权益。法律上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问题,要明确法律上的客观性与原原本本的事实还不同。”

在一天的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中,市、县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认真思考,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感想,认真分析研究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疑难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措施,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监察法的学习、加深理解,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