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把监察法学在日常用在经常

发布时间:2018-04-23 08:10:15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思茅区纪委区监委学在日常、用在经常,认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多形式开展学习,深入领会监察法内容,将监察法作为指导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开展的业务指南。

思茅区把学习监察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总支部、党小组学习计划,由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带头领学,发挥表率作用,形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学习环境。各纪检监察室联系实际,结合当前在办的具体案例开展学习,在案例剖析过程中,加深对监察法的理解和领悟,努力做到活学活用。

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交流,通过谈体会、解疑惑、同探讨的方式,弥补对条款内容理解和认识上的不足,努力学深学透。同时,发挥转隶干部的法律专业优势,原纪委干部与转隶干部“结对帮学”,优势互补,促进业务融合提升,不断激发大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利用“清风思茅”微信公众号、“茶城两委”微信群、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监察法原文和解读释义,搭建自主学习、分散学习、互动学习的平台。截至目前,全区组织集中学习8次,撰写心得体会54篇,推送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70余条,进一步拓宽学习渠道、营造了学习氛围。(李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