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8-10-15 10:01:16   来源: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今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是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实现了制度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把握核心要义

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具有鲜明的亮点:一是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二是突出强调“两个坚决维护”;三是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是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五是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六是充实完善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七是监察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作了有效衔接,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其特点总结概括为:一个指导思想,“两个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二、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把握住《条例》的亮点特色,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带头做《条例》的宣讲者、执行者、维护者。要组织广大党员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讲座等方式,将《条例》学深学透。要结合实际,结合身边的案例学习原文,边学边思考,边学边总结,做到学以致用,将条例内容和精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将学习转变为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过程,变为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再次上紧纪律规矩这个弦,时刻牢记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严格执行《条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依规履职尽责,履行好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的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一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履行“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制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组织人事制度,自觉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三是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以上率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积极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格局的同时,把“六大纪律”全面严起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严治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守纪律、避重就轻、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五是持续推动“四种形态”实施运用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