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察法 纪检监察干部要走在前列

发布时间:2018-06-22 07:58:00   来源: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

随着监察法的颁布施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已形成,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时代。新的时代、新的责任、新的使命,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要求、新的担当。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 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增强“八种本领”要求,自觉在学深悟透、贯彻执行、带头遵守、狠抓落实上走在前列。

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在深化认识、学深悟透上走在前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学习是解决“本领恐慌”的唯一途径。学习监察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坚持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融入工作学上下硬功夫,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掌握其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明确重大意义。要坚持实践第一,结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践,深刻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二是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反腐。深刻认识出台监察法是弥补现行监察制度不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反腐制度化、法治化的客观需要,更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坚持实事求是,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法治意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三是要坚持历史唯物观和矛盾分析法,深刻领会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其蕴含的历史担当精神和人民立场,深刻认识其在强化权力监督、维护人民利益等方面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坚持矛盾分析法,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要在坚持“四个结合”上下功夫,学懂弄通上见成效。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修正案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职责结合起来,“缺什么、补什么”,加快知识更新、补齐知识短板、优化知识结构,切实通过学习增长才干、提高本领。

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在坚定信念、贯彻执行上走在前列。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负有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双重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必须始终带头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学深悟透笃行,真心实意拥护支持和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伟大理念,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与反腐败作斗争,扎实推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以“讲忠诚、强素质、转作风、促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纪律定力,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三要推进纪法贯通、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监察法关于监察机关设置及职责的规定,着力加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机构融合、职能融合、工作融合和思想融合,立足执纪、执法相互贯通,完善内外部衔接,实现纪法衔接机制,坚持从政治和大局考虑问题,在改革的生动实践中增强理念认同、思想认同、作风认同和文化认同。坚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道考虑,加强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衔接,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纪法职能衔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衔接以及纪委监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衔接,推动工作落实。

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上走在前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涉及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设置的重大改革。从法理上看,是一场具有宪法性质的改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使监察法于宪有据、于宪有源。监察法共9章69条,明确了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是监察委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也不能例外、有特殊,应要做到监督别人首先监督自身,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遵规守纪,遵纪守法,做出好样子。一要找准职责定位,掌握监察底数。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摸清监察职责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底数,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等方式落实监察全覆盖,充分履行两种职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不仅查清违纪事实,还要查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切实摸清底数,吃透真情实况。二要严于律己,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监察权的监督,尤其是监委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本级人大作专项工作报告,接受执法监察,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对产生监委的人大机关负责,防止“灯下黑”。坚持开放,持续释放“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保障群众监督权。三要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启动留置措施,保障被留置人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登记备案、自行回避、从业限制等制度;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调查取证、纪律审查及政策运用等业务能力,既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又善于依法使用12种调查措施;要把党和人民的意志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四要加强自身建设,锤炼打铁本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党内“纪律部队”标准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自觉思考和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关于纪法皆通、法法衔接的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把提高自身素质与党和国家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如饥似渴加强学习,一刻不停增强本领,带头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摆进去,苦练内功,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努力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争做让党放心、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

学习贯彻监察法,要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上走在前列。贯彻落实监察法,切忌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及按照“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要求,提高工作执行力,把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敢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抓好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积极开展全员额业务培训和经常性互学互帮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监察能力,特别是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调查取证能力,分析案情、突破案件能力及法律法规政策运用能力。二是要熟练掌握监察职能,认真履行两种职责。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委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监督都是基础,其目的是要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要紧盯监察法规定的监察机关对公权力“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坚决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证据标准,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要把握监察主动权,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察,牢牢把握监察主动权。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察;强化对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监察;同时又要健全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风险防控机制,处理好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狠抓工作落实的环境。四是要聚焦主业,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科学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通过“正好树”“治病树”“拔烂树”,切实履职尽职当好“护林员”,着力营造“绿水青山”政治生态,突出教育先行“正好树”,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树”,强化问责惩处“拔烂树”,不断强化震慑作用,增强净化“森林”的生态环境,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实际成果。(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副组长 王锋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