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楚雄:出台《实施细则》压实驻村扶贫工作队责任

发布时间:2017-08-01 07:29:23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扶贫办、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楚雄州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实施细则》,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纪律,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细则》明确管理职责。派出单位履行协助管理职责,坚持“抽硬人、硬抽人”,派驻“得力”干部,落实队员保障措施;乡镇履行直接管理职责,负责队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队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队员工作日志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细则》体现严管厚爱。规定每年将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彝州脱贫先锋”,充分运用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成果,被评选表彰为“彝州脱贫先锋”的工作队员,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县处级、乡科级后备干部库。对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勇于开拓进取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在职称评聘时给予优先。

《细则》突出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范围,对于长期不在岗、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八严禁、八必须”规定,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队员责任,又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乡镇党委及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的责任,体现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王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