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8个

发布时间:2017-09-27 10:00:37   来源:昭通市纪委

镇雄县在第二轮巡察工作中通过做足巡察功课、明确巡察重点、讲究巡察方法、规范巡察流程等举措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在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中,8个巡察组共听取汇报40次,进行个别谈话421次,接听来电152次,接待来访115次,接收来信80次,走访群众1096次,向单位了解情况54次,调阅资料12853份,发现问题235个,立巡立改33个,提出整改意见136条,发现问题线索38个。

做足巡察功课。巡察启动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巡察方案的制定、被巡察单位的确定、巡察人员的选定、巡察任务的拟定等准备工作。同时,在巡察组进驻前,全面了解并掌握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范围、人员构成和工作情况,为巡察做足功课,备足“弹药”,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和带着问题巡察。

明确巡察重点。巡察采取全面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等内容开展,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

讲究巡察方法。根据被巡察对象不同特点,盯住苗头顺藤摸瓜、抓住倾向刨根究底、咬住重点深挖细究,通过从蛛丝马迹中找、从普通表象中挖、从群众反映中梳,对被巡察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转变、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无盲区排查。

规范巡察流程。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一件一件梳理、一项一项研判,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进行核实处理。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有具体指向的一般性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按照职责权限分类移交、督促整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移交即知即改。(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