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向4家单位反馈巡察发现问题46个

发布时间:2017-09-22 15:00:01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福贡县委第一、第三、第四巡察组向石月亮乡政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供销合作联社、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工作中,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两违”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的4家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同时,被巡察单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对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七大方面46个问题,收到关于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19条。

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巡察组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条条抓整改、件件有着落;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收到的领导干部问题反映已按相关程序移交有关方面进行处理。(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