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38个 移交问题线索4条

发布时间:2017-08-30 07:36:08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西盟县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分别向被巡察的4个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8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提出巡察整改建议26条。

2017年4月28日至6月6日,西盟县委第二轮巡察的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县科学技术协会4个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县委的安排部署,紧扣“六项纪律”,突出政治巡察,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来信来访、延伸巡察等方式较好完成了巡察任务。巡察期间3个巡察组共召开巡察动员会4次、专题汇报会4次、座谈会8场,个别谈话80人(次),查阅资料446卷(册),调研走访单位11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即知即改问题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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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巡察发现,有的单位党组织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不够;有的单位和个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批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惠农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强化“四个意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进行整改,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罗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