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17-08-30 07:44:25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香格里拉市制定出台《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工作方案》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以及州委巡察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通知》精神和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要求,结合第三轮常规巡察工作,香格里拉市将安排两个扶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对扶贫办、金江镇、洛吉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本次专项巡察将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履行工作责任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纪律作风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强调巡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不过问巡察工作以外的问题,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巡察组成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不得违规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宴请,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得借巡察工作之机徇私情、办私事。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被巡察单位及对象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按要求如实汇报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巡察组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落实责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巡察工作相关材料,巡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巡察工作材料交巡察办保管;按程序和要求处理好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问题线索不积压、不沉淀。

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属于违规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严肃查处和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真正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洛桑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