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用好巡察利剑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7-08-16 07:56:01   来源:昭通市纪委

水富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在探索中前行、在持续中深化、在规范中提升,深化政治巡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及时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系分管领导、巡察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组,县编委发文明确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巡察办主任由正科级干部担任,主要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和对上联络、协调等职责。县委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会议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相关事宜。目前,共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议、4次书记专题会议、5次巡察工作领导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解决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结合实际,制定办法细则。2016年7月,县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水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巡察对象和范围、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程序、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纪律责任等作出规定。2017年5月,县委出台了《中共水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对巡察工作的各方面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延伸。

坚持标准,建立巡察队伍。及时印发《水富县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审核审批等程序,向县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人社等部门抽选20名同志作为巡察人才库人员,同时抽选2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为巡察组组长库,从全县专家人才库中确定20名人员为巡察专业人才库。制定《中共水富县委巡察机构“三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教育培训,实现人才集中、统一调度的模式。

注重宣传,提升巡察知晓率。通过发布巡察公告,利用北大门网站、县有线电视台、内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等,扩大群众知晓面,广泛动员各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同时,采取印发工作通讯、办简报和上报信息等形式向省、市纪委和巡视巡察工作联络部门报送我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共印发工作通讯2期、简报3期,上报信息25条,其中市级采用7条,省级采用4条。

严把程序,扎实开展巡察。严格按照巡察准备、进驻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五个阶段开展巡察工作。每一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商县纪委相关室和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确定巡察对象后,协商组建巡察组。县委巡察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研究报县委同意后,县委巡察办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召开动员部署会、业务培训会、巡察预公告、巡察组方案审定、入驻动员、巡察了解等程序开展工作。目前,水富共开展巡察两轮,巡察单位18个,发现问题147个,其中边巡边改问题33个;问题线索2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50条;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3条,向县委、政府提出建议4条。同时,县委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对第一轮巡察的3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专项检查,严防存在“一巡了之”的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