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强化“两个责任”监督 保障巡视整改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17-08-14 07:25:39   来源:玉溪市纪委

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肩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住“严紧实”,找定位,强措施,深入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维护党的纪律,保障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对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在红塔区整改到位,以整改落实推动工作。

主动站位,全面部署。对标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回头看”整改意见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牢记“四个意识”,突出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将全面开展“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作为落实整改意见、立行立改的一项重要责任和重要任务。迅速作出统一安排,统一和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整改工作推进中必须强化监督执纪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扭住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不放松,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回头看”整改反馈意见落实工作见效快、质量高,确保整改到位,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安排19个检查组和1个协调组,做到思想行动统一,检查内容严格,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紧扣重点,检查严实深。对标差距和不足,坚持“检查-整改-提高”工作方向,认真分析全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重点,突出围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执行党内监督重要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五个方面,对全区11个乡(街道)、60余个部门深入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

经验总结,“两个责任”见成效。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制度落实,形成监督常态化,“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效果明显。2017年,区委分解细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31项,锁定牵头责任单位16家,层层签订主体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1089份,区纪委与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18份。对照中央和省巡视整改要求,细化66项整改事项清单,11个乡(街道)、40个部门照单认领整改内容。把白恩培、仇和等案件危害性认识分析列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已经组织开展的各级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2016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对7个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函询177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区纪委受理检控类线索163件,初步核实126件,立案审查149件16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结案135件1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1人,免予处分3人。2015年以来,谈话函询40人,党纪轻处分28人。开展了2轮对7个单位和部门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7个、问题线索3 条。1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33080元,礼品3件;清理规范了308人(次)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全区查处“四风”问题81个,组织处理22人,问责62人,党政纪处分7人。(徐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