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向第二轮巡察的14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12 07:34:30   来源:德宏州纪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定不严格,存在长期借款未收回;扶贫攻坚建档立卡户评定不精准,违规让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低保;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存在集体资金流失风险……”连日来,德宏州委第二轮巡察派出的7个州委巡察组分别向1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据悉,2017年3月23日,七届德宏州委召开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派出7个州委巡察组于3月28日进驻团州委、州环保局、州食药监局、州妇联、芒市镇、芒市林业局、梁河县遮岛镇、梁河县农业局、盈江县太平镇、盈江县农业局、陇川县章凤镇、陇川县林业局、瑞丽市弄岛镇、瑞丽市林业局14个单位开展第二轮巡察。5月6日巡察结束,发现问题185个,问题线索86件。

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把基层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政治常识测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

同时,公布巡察举报方式,释放巡察从严信号,主动接受群众举报,鼓励干部群众主动为巡察组提供线索,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推行“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由州委组建巡察组统一开展巡察,实行巡察工作“责任承包制”,对巡察组应该发现但没有发现的问题,倒查巡察组的责任,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第2轮巡察发现问题集中表现在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行为不守纪;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规享受低保,贪污、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惠农惠民资金;“三资”管理不规范;服务群众意识差、态度恶劣、履职不尽责;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套取项目资金;信仰迷失,不信马列信宗教;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方面,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

德宏州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管党治党“利器”作用,紧盯巡察整改不放,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开列“巡察问题清单”,把巡察发现问题不折不扣的反馈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由联系的派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督促被巡察单位不折不扣的整改落实;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台账”,由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监督管理,交办的巡察问题线索一律进行初步核实,严防一谈了知、一函了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此外,德宏州还加大巡察公开力度,巡察反馈情况、巡察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维护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