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1件

发布时间:2017-08-07 07:36:53   来源:保山市纪委

自第二轮巡察启动以来,保山市各巡察组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突出关键少数,紧盯“三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共发现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19个,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23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18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1件,立行立改问题28个,提出意见建议21条。

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紧跟省委巡视工作节奏,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市县一体超前谋划巡察工作,市委、县(市区)委立即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巡察对象公布后,要求县(市区)据此科学安排巡察任务,做到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本轮巡察市委安排市商务局党组、市工信委党,县(市区)对应巡察市县商务局、工信局,同一领域上下纵贯、同向发力,全面揭示该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系统性问题。

将意识形态列入巡察内容。按照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和市委实施细则工作流程》,专门从宣传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排出时间表,分阶段进驻被巡察单位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了被巡察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严格程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十二+N” 的巡察方法,严格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重事项报告工作流程,将其作为印证问题的手段,由巡察办协调组织部门进行核实。灵活安排巡察时间,每个组进驻巡察时间为20天,发现重大问题需进一步深入了解的,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经报批可适当延长。本轮巡察中,两个巡察组经批准延长了进驻时间,推动了巡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彭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