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第二轮巡察向6家单位反馈问题68个

发布时间:2017-08-02 07:32:07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牟定县委及时开展县委第二轮巡察意见反馈,向6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发现的68个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切实提高巡察反馈“交账”质量。

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及时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县委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分类处置进行研究;县委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详细听取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巡察成果运用事项,并对巡察反馈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的反馈为标杆,敢于“揭短亮丑”,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除涉密事项或特别敏感问题外,其他都应最大限度反映,对问题不遮掩、不修饰,既点出问题性质、问题根源,又摆出问题事实、问题表现,举出问题事例,通过巡察反馈强化再教育、再警示、再震慑,切实增强“政治体检”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严肃认真反馈巡察意见。及时组织召开县委第二轮巡察意见反馈会,对安乐乡、戌街乡和县教育局、市管局、地震局、科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严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议大事、管全局不突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议而不决和决而不议并存;党费收缴不足额;干部职工考核激励作用不明显等68个问题,体现“辣味”,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使干部职工既成巡察整改的“当事人”,又成为整改工作的“参与者”、倒逼整改的“监督员”,形成干部群众支持、参与、监督整改的工作合力。

促进“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所分管部门的巡察意见反馈会,主动“认领”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强化了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在巡察办、巡察组明确整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县政府分管领导进一步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巡察整改没有遗漏、不打折扣提供了坚强保障。(田燕  何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