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第二轮巡察获取问题线索14件

发布时间:2017-07-21 07:33:04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能力,加强督促整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5名专职巡察工作人员,组建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巡察办,筹建了组长库、巡察人才库。2017年上半年,县委两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对组建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巡察质效。2017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期,参与州级培训3期,到外县交流学习1次,印制发放《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流程》等资料53册,使巡察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了巡察工作的方法步骤,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机动灵活,创新巡察方式。制定周密的巡察工作方案,实行小组负责制,制定谈话提纲、调查问卷,明确巡察组人员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巡察期间,在做好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谈话、走访、接受举报等“规定动作”的同时, 按照相关程序,向检察、法院、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发函调查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同时,综合运用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法,扩大了解情况的覆盖面和深入度。对梳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究,注重细枝末节,从中发现蛛丝马迹。注重了解“画外音”和“模糊语”,开展延伸式、“点穴式”巡察。目前,第二轮巡察已获取问题线索14件。(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