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向2个乡镇和4家县直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28 07:23:05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7年4月6日开始,会泽县委4个巡察组利用15天至20天时间,分别对上村乡、待补镇、县公安局、县残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近日,巡察组相继召开会议,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上村乡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不明显,部分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基层党组织“等、靠、要”思想严重,发展思路不清,视野不宽;贯彻上级政策不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还存在差距;重业务轻党建,学习教育走过场,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务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纪委主动监督积极性不够,存在坐等线索的情况;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形同虚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文风会风转变不彻底,部分办公用房超标;贯彻廉洁纪律不到位,廉洁风险排查不全面。

待补镇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党的建设和业务发展“两张皮”问题突出;党委领导职能发挥不充分,工程项目建设上存在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合同签订或项目管理不规范,挪用、套用资金等问题;学习教育走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费收缴不规范,抓党建重形式轻效果、力度层层递减;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委执纪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纪干部的处理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存在部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干部管理不严,作风不实,存在“走读”现象;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廉洁风险突出,容易形成“微腐败”。

县公安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抓班子带队伍不力,干部队伍管理松散、纪律松弛;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公安工作主业主责不力,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有的民警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过大,交警部门对城市交通管理不到位,违规停车现象严重;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学习教育走过场,组织生活不规范,基础党务台账不健全;党委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干部出现私搭乱建等行为;纪委监督执纪不力,对违纪人员处理不及时、不严格,八小时之外监管不严;组织人事纪律落实不到位,干部交流轮岗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态度不坚决,存在部分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违规到下级单位报销有关费用的情况;贯彻廉洁纪律不到位,廉洁风险突出,下属部分站所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县残联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班子凝聚力不强,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部分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低下;统筹推动助残政策落实不到位,对助残政策宣传少,在为残疾人办证时随意性较大;学习教育走过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实行末位表态制;管党治党不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少、安排少,工作纪律不严不实,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干部职工经常迟到、早退;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严,存在部分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情况;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干部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巡察,谈情况、说问题避重就轻;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及时、不主动,具体落实上存在“缩水”现象;以党建促发展方式不多,履行部门职责担当不够,对临时停车位管理混乱,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督促指导不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学习教育走过场,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基础党务台账简化,党建材料缺失;党员队伍凝聚力不足,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务公开落实不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主业主责不突出,“三转”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存在公款使用不规范、部分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少数干部的职业资格挂靠企业使用;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县直机关工委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工作站位不高,抓党建作用不凸显,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深入,学而不实、学而不精;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在开展“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没有以身作则,没有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缺乏责任担当,没有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任;机关党建一般化,党建工作没有创新,缺乏亮点;下属党总支(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形式,不按规定收缴党费,制度建设不健全,组织生活不严肃;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管理松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存在部分办公用房超标情况,抓党建工作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较为突出。(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