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第二轮巡察开展个别谈话97人次

发布时间:2017-06-27 07:36:26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福贡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供销社和石月亮乡等5个单位,拉开了第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序幕。截至目前,4个巡察组共发放问卷调查表164份,设置举报箱9个,张贴巡察公告12份,开通举报电话5部、网络举报邮箱5个,开展个别谈话97余人次,接到电话举报2次,收到举报信件1封。

制定方案,细化任务。福贡县委制订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福贡县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细化巡察工作任务,明确各巡察组职能职责和工作权限。要求巡察组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巡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巡察机构保密规定》《巡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在巡察人员配备上,充分考虑年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老少”结合,突出帮带作用,并实行巡察人员回避制,确保客观公正;在巡察人员管理上,出台《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巡察工作要求、规范巡察工作流程、严明巡察纪律、进一步从严规范巡察队伍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着力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巡察组突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侧重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侧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侧重发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蝇贪”腐败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在开展巡察具体工作中,县委巡察办通过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等单位征求意见,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巡察组,让各组带着问题去巡察。同时,利用县电视台、“福贡县廉政网”门户网站和“福贡县纪检坚持”微信公众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各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及时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责和近年来承担县委重要工作情况,通过谈心谈话、查阅资料、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及时收集发现问题线索。对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巡察组进行深入调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核实和分类处理。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按权限进行移交;对一般问题线索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移交,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报结果。(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