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制定年度巡察计划 细化巡察任务

发布时间:2017-06-23 07:30:34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日前,福贡县制定出台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对巡察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全年共开展三轮常规巡察,每轮巡察5个部门,并根据需要适时安排专项巡察。第一轮常规巡察单位为石月亮乡党委、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三轮巡察工作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到2017年12月20日结束,其中,对县直机关巡察实施时间为15天,乡(镇)巡察实施时间为20天,撰写巡察报告、总结反馈时间为10天。

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要对照“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突出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要抓牢政治巡察定位不动摇,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发挥好巡察“显微镜”作用。要坚持突出重点不放松、问题导向不偏移,紧紧盯住党委(党组)不放,深入了解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关键少数”,绷紧发现问题这根弦,保证监督质量,做实巡察准备,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结合,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判,依纪依规分类处置,体现和把握好“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强化机制构建和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巡察人才库,优化巡察组组建方式,确保巡察人才库质量,并做到在巡察中锻炼干部,在巡察中发现干部、培养干部,保持力度和韧劲,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悉,为确保巡察实效,巡察组进驻前将召开巡察动员会,并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