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移交整改12件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7-06-21 07:43:22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统筹推进,确保巡察工作全覆盖。按照同领域、同系统、分类巡察的办法,实施分步巡察,实现“三个结合”:即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单位和人员相结合,数量和质量相结合。同时,灵活运用混编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探索实行统一巡察。

突出重点,以问题线索为导向。把巡察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重要方式,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四个着力”“六项纪律”,着眼“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在办公地点和被巡察单位设置双举报箱;在被巡察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巡察公告;并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纪检监察网及时发布巡察公告;在新闻媒体上对巡察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做实整改,形成有力震慑。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倒计时推进,做到立行立改。对正在或还未整改的问题,坚持不予销号,限期整改。在全县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整改巡察中发现的党的领导不同程度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目前,已将首轮巡察发现的12件问题线索移交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