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2 07:31:35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4日至9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马关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工作。1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马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视存在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还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还不强,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宣讲团、民语小分队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场)、村(社区)、生产队宣讲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书记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通过县委书记与党(工)委书记、党(工)委书记与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三级层层谈话,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三是抓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对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和“差”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将述职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四是县委书记主动带好头做好榜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结合县委常委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尚未落实到位作为自己存在的问题之一,带头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各常委班子成员均提出了从严治党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五是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六是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马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马关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痕迹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履责”制度,理出清单,按季派单履职,做到一人一单,一人一档,切实推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及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局长以私人印章代替个人签名;有的单位局长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第六巡视组督促下才补签了责任书”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督促各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2016年12月以来,各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教育提醒谈话1次以上,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县委书记与下级各党(工)委书记、县长与各乡(镇)长分别开展廉政谈话1次,其它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以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1次以上;对分管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针对存在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到会指导,目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四是开展层层约谈。县委书记约谈县委分管联系领导,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察局约谈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各级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16年12月20日由县委、县政府以马发〔2016〕83号文件进行了通报,各级各部门从中汲取了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纪委监督执纪还需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1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得到切实提高。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纪委监察局共处置问题线索77件,初核39件,立案查处35件,给予纪律处分38人。三是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五网”建设、扶贫攻坚、换届风气、“三会一课”制度等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50余条,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在春节、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各1次。2016年以来先后对不认真履职、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况的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四是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级各部门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领域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二、新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县委“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将“四个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推进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共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6次,学习“四个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1次。二是开展廉政约谈。结合元旦、春节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县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层层开展廉政谈话,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三是结合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四个意识”不强作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县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四个意识”,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找准、找实,切实做到见事见人见思想,“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牢。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县直少数部门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委(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党务工作、政务工作还存在‘两张皮’、‘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以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基层党建21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81个,建成党群活动服务中心1个,在“两新”组织中组建党组织125个;争取1200万元资金实施“股份合作经济”项目27个,投入80万元互助金扶持13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5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部落地,发放致富贷款4107万元。在13个边境村和革命老区实施红旗飘飘工程,组建护边党支部87个,党员群众守土固边意识得到加强。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感恩教育、发展党员等工作扎实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全面铺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二是开展层层谈话。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扎实开展三级党组织书记层层谈话,引导和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委书记与县直各党(工)委书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与县卫计局班子开展了谈心谈话,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党组织建设还有逐级弱化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及时制定了《马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马关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痕迹管理办法(试行)》《马关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出实招着力解决慵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二是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培训力度。由县委干教委制定培训计划,针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基础党务知识专题培训8期1800余人次,督促各乡(镇、场)、县直各党(工)委对所辖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全员轮训,提升能力素质。三是严把党员入口关。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注重在思想入党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保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稳定有质量,2016年严格按照程序共发展党员398名。四是配齐配强村组干部。结合村“两委”换届,将素质高、有文化、有能力、会干事、干成事、群众公认的优秀青年、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优先选进村“两委”班子和村组干部,充实村组干部后备队伍力量,并分两期对全县715名新任村(社区)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1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了州级调训。同时,从2017年开始,按照村(社区)正职干部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副职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村小组干部每人每年增加300元的标准再次提高村组干部基础补贴,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3.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出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全县“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下发了《关于通报全县“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存在问题的通知》(马组联发〔2016〕28号),对8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通报,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基本制度,县委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活动,同时督促其他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基本执行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得到进一步落实。

4.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村组干部还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省、州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深入落实乡(镇)、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农村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范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务问询和政务质询大会,进一步规范“三公开”工作。二是各乡镇党委、纪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马办发〔2016〕119号)《马关县2016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马纪发〔2016〕13号)的通知要求,扎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建立完善《乡镇资金监督台帐》,切实加大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以来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2件4人。四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上廉政党课2次,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五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感恩教育,201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感恩教育宣传宣讲300余场次,各级干部讲感恩党课1000余场次。全年共组织选派300多名党员干部组建51支扶贫工作队深入到脱贫攻坚战场的第一线,50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通过“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贫困群众,党组织和党员先锋作用进一步突显。

5.关于“县卫计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不分,会议记录简单混乱,下属单位支部建设较弱”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卫计局党委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到会进行了指导,专项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行政会议决策范围,修订完善了县卫计局党委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记录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规范了有关痕迹资料,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二是建立了党建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挂钩7个党总支(支部),负责指导、帮助抓好下属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2016年12月20日由县委、县政府以马发〔2016〕83号文件进行了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县委书记、县长分别约谈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县卫计局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约谈县卫计局党政班子成员,督促县卫计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工作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逐项整治;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对照“不作为、乱作为”的具体表现,对照好干部标准,认真查找自身问题,详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及明确整改时限。2016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检查、督查4次,责令部门完成问题整改29个,立案查处“不作为、乱作为”1起,1人受到撤职处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县纪委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马关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等制度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2.关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中,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项目存在多个工程未按规定招标、超概算投资,多付工程款,以及部分房屋楼顶漏水、墙体开裂、门窗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长期未整改”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县委政府领导主要领导先后2次到现场查看工程进度,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现场推进会,制定了目标倒逼时间表,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督促认真进行整改,加快工程进度。目前各项工程已整改完成。二是启动问责程序。对项目建设相关人员问责3人,调查处理3人,并以此案为典型,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法律和纪律规矩的认识,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3.关于“少数部门和农村基层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按照个人排查风险点要“准”,部门排查风险点要“全”,重点排查风险点要“深”的工作要求,重点从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易发部位入手,建立风险点预警教育机制、制度防控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全县65个单位全部完成了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风险点查找、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任务,共梳理权力数4550个,绘制权力运行图762个,梳理内部机构590个,个人岗位2158个,查找风险点438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5972条,制定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708个。

4.关于“少数政府部门及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突出,有的单位领导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较差,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各项资金以及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严控“三公经费”,严查私设“小金库”、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二是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审计局、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先后抽查了7个县直部门、2个乡镇、1所中心学校和1个村委会。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的内控制度薄弱、资产管理不严等问题,责成和督促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秩序。三是结合“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全面开展了整治,各级各部门廉洁从政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树牢。

5.关于“县民政局2015年12月挪用专项资金用于财务调整超预算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部分乡镇在实施‘村账镇代管’中,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县民政局领导,由县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对民政局局长给予了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完成。二是严格落实“村帐镇代管”制度,加大对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对弄虚作假、截留、挤占、套取、贪污、私分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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