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五步走”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6 07:24:22   来源:怒江州纪委

福贡县巡察工作自开展以来,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聚焦“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项纪律”标尺,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精准发力,实现巡察工作良好开局,稳步发展,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加强组织机构保障,全面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县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委负总责、纪委担主责、巡察办履全责的既各司其责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县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福贡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建立了拥有29名的巡察人才库,其中组长库9名、人才库20名。

注重细化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巡察。县委巡察办统一制定了巡察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巡察对象和巡察的程序、方法、人员分组。巡察时间实行两统一,即统一开始时间,要求各巡察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完动员大会,以保证各组巡察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内进行;统一结束时间,要求各巡察组在15天内结束巡察工作,特殊情况经报告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结合组内人员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进行合理分工,真正做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强弱互补,以发挥全员个体优势,提升团队整体合力,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注重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抓实关键环节。紧盯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巡察其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情况。紧盯机关及下属基层单位党员干部,重点巡察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的政策、效能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巡察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发现问题。认真“听”,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汇报会、座谈会和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组)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有关问题线索。全面“谈”,既注重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谈话,还与相关服务对象进行谈话,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约谈,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 “查”,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财务账目、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击“访”,采取不定时、不定路线、不定人员的方式,对巡察单位机关和下属站所等单位针对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上班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干群“评”,通过不打招呼、不定地点、不定对象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确保评出群众心声、测出真实问题。

注重发现线索交办,力促问题边巡边改。对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即时反馈,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移交和分类,收集问题线索支撑材料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使巡察成果运用充分发挥。(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