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7-03-13 08:32:09   来源:曲靖市纪委

“巡察工作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也要运用好巡察成果,剑指问题倒逼整改落实,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罗平县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工作汇报会上强调。今年来,罗平县做好巡察问题反馈、线索移交、问题整改、督促整改、严肃查处等环节工作,促进首轮巡察成果运用到位。

反馈问题不遮掩,压实责任促整改。按照“分层反馈,直指问题”的要求,将巡察情况严肃认真地向被巡查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明确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要依据巡察反馈报告和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允许搞选择性整改、打折性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上报党委整改情况报告和党委主要的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报告。

线索移交依规矩,动真碰硬抓整改。根据线索移交管理规定,巡察结束后,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分类移交工作,及时“交账”。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理账,即知即改。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及时查处,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通过立行立改、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强化督办严问责,跟踪督查促落实。县委巡察组适时对被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时开展“回头看”,紧盯每个整改问题,全程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凡有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敷衍消极、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时限滞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范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