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学习贯彻巡察制度实施办法 规范和加强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0 07:33:3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云南省委《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西双版纳州纪委认真开展组织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用《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全州巡察工作,解决巡察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省委出台的《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巡察工作。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整合巡察人才资源,组织县市巡察组交叉开展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手段新办法开展巡察。要强化成果运用,发挥巡察的震慑治本作用。将巡察发现严重问题情况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以巡察促“两个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八届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今年巡察任务,为实现本届州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开好头、起好步。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巡察人才库,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据悉,省委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了,州(市)、县(市、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州(市)、县(市、区)党委是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一届任期内对下一级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州(市)、县(市、区)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州(市)党委建立6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县(市、区)党委建立4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巡察组要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推动解决的问题、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要加大巡察成果运用力度,将巡察发现的严重问题情况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