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五账工作法”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04 08:24:2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石林县探索推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有效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

抓组织领导,立足“建账”夯基础。县委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首轮巡察方案。从纪检、组织、审计、政法等部门抽调20人组成5个巡察组,从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分别对长湖镇、县总工会、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开展巡察。

抓巡前准备,围绕“对账”明情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意识”、紧扣“六大纪律”,对照“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六个环节,制定了巡察工作计划,印发了巡察工作手册,组织巡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5个巡察组在进驻前了解熟悉各部门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向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收集情况,为深入做好巡察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抓问题线索,聚焦“查账”传压力。采用“告、听、谈、查、访、评、询”“七步工作法”,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把目光聚焦到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民生资金发放使用、工程物资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37个,移送问题线索5个。

抓反馈整改,紧扣“销账”促落实。按照有方案、有台账、有时限、有措施、有效果、有追责的“六有”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把移送的5个问题线索作为巡察整改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该审查就审查,该处理就处理,该曝光就曝光。对巡察反馈的37条意见实行销号式管理,逐个问题挂号,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抓成果运用,着眼“交账”看成效。对于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被巡察单位逐一进行整改,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加强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县委巡察组定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向整改不到位单位开具整改二次清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适当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成效,让巡察“利剑”更加锋利、更具威力。(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