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首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1个

发布时间:2017-02-19 14:32:51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6年11月以来,罗平县紧扣“六项纪律”,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61个。既“利剑”出鞘、形成震慑,又剑指问题,紧盯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完善制度,规范行动。县委出台《关于建立党委巡察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巡察的主要内容是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紧扣“六项纪律”,重点巡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问题,将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作为巡察的重中之重。

配强队伍,保障到位。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配备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规定,实行一次一授权。建立60人组成的巡察人才库,人才库人员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优良;熟悉有关政策、纪律和法律,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等条件。加强对入库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并对入库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巡察队伍忠诚干净。

多种形式,剑指问题。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的落脚点,组建了4个巡察组,对4个县直部门开展为期15天的巡察。各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

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61条,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等方式分类处置,并按照比例开展“回头看”和打“回马枪”的方式,督促被巡察对象担起责任、及时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深化巡察成果的运用。